織物撕裂儀可用于各種機織物、針織物和撕裂方向有規則的非織布的撕裂強力測定。目前, 國內紡織產品檢驗機構使用的撕裂儀大多是國產儀器, 多采用埃爾門道夫落錘式撕裂儀的基本結構形式, 雖然儀器結構的一些關鍵數據都符合標準要求 ,但不同企業所生產儀器的檢測數據差異卻比較大。
目前市場上關于紡織品撕破強力測試方法有三種,分別為:褲形法、梯形法和沖擊擺錘法,這是目前最為常見的測試方法,他們分別是基于什么原理?實驗的操作過程有什么不同?
沖擊擺錘法撕破原理:
試樣固定在夾具上,將試樣切開一個切口,釋放處于最大勢能位置的擺錘,可動夾具離開固定夾具時,試樣沿切口方向被撕裂,把撕破織物一定長度所做的功換算成撕破力。
擺錘法撕破強力試驗步驟:
按下擺錘停止鍵,放開擺錘。當擺錘回擺時握住它,以免破壞指針的位置,從測量裝置標尺分度值或數字顯示器讀出撕破強力,單位為牛頓。根據使用儀器的種類,讀到的數據也許需要乘上由生產商指定的相應系數轉化為以牛頓為單位的表示結果。檢查結果應落在所用標尺的15%~85%范圍內,每個方向至少重復試驗5次。
觀察撕裂是否沿力的方向進行以及紗線是否從織物上滑移而不是撕裂。滿足以下條件的試驗為有效試驗:a.紗線未從織物中滑移; b.試樣未從夾具中滑移; c.撕裂完全且撕裂一直在15mm寬的范圍內不滿足以上試驗結果的應剔除,如果5塊試樣中有3塊或3塊以上被刪除,則此方法不適用。
褲形法撕破原理:
夾持褲形試樣的兩條腿,使試樣切口線在上下夾具之間呈直線。開動儀器將拉力施加于切口方向,記錄直至撕裂到規定長度內的撕破強力,并根據自動繪圖裝置繪出的曲線上的峰值或通過電子裝置計算出撕破強力。
褲形法撕破強力試驗步驟
開動儀器,以100mm/min的拉伸速率,將試樣持續撕破至試樣終點標記處。記錄撕破強力,如果想要得到試樣的撕裂軌跡,可用記錄儀器或電子記錄裝置記錄每個試樣在每一織物方向的撕破強度和撕破曲線。如果是出自高密織物的峰值,應該有人工取數,記錄紙的走到速率與拉伸速率的比值應設定為2:1,觀察撕破是否是沿所施加力的方向進行以及是否有紗線從織物中滑移而不是被撕裂。滿足以下條件的試驗為有效試驗:a.紗線未從織物中滑移;
b.試樣未從夾具中滑移;c.撕裂完全且撕裂是沿著施力的方向進行的。
不滿足以上條件的試驗結果應剔除。如果5個試樣中有3個或更多個試樣的試驗結果被剔除,則可認為此方法不適用于該樣品。 如果協議增加試樣,則最好加倍試樣數量,同時亦應協議試驗結果的報告方式。
梯形法撕破原理:
在試樣上畫一個梯形,用強力試驗儀的夾鉗夾住梯形上兩條不平行的邊。對試樣施加連續增加的力,使撕破沿試樣寬度方向傳播,測定平均最大撕破強力。
梯形法撕破強力試驗步驟
設定兩夾鉗間距離為(25±1)mm,拉伸速度為100mm/min,選擇適宜的負荷范圍,使撕破強力落在滿量程的10%~90%之間;安裝試樣,沿梯形的不平行兩邊夾住試樣,使切口位于兩夾鉗中間,梯形短邊保持拉緊,長邊處于折皺狀態;啟動儀器,如有條件用自動記錄儀器記錄撕破強力。如果撕破強力不是沿切口線進行,不作記錄。
2種方法測試結果之間的相關性和差異性
相關性:3種撕裂方法原理基本相似,受力區域都近似一個三角形,都受織物本身強力大小以及織物間紗線強力摩擦力的影響。
差異性:
(1)3種撕裂方式的試驗方法又略有不同,褲形法和梯形法撕裂速度相對緩慢,而梯形法撕裂速度比褲形法快(其試驗數據是織物撕破做功的表示,試驗結果的精確性在一定程度上有差異),在撕裂過程中織物的形態受力的作用會發生一些變化。
(2)同時由試驗數據分析可知,褲形法和梯形法試驗數據較為接近,而沖擊擺錘法是通過擺錘的沖擊撕破織物來做功,受織物密度的影響較大,數據的準確性受到一定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