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驗目的與要求
根據國家標準GB5455-85 規定的實驗方法,對經過各種阻燃處理的紡織品測定其阻止燃燒、陰燃及炭化的傾向,即測定阻燃織物損毀長度、續燃時間和阻燃時間。通過實驗,掌握垂直燃燒實驗儀的結構和實驗方法,并了解影響紡織品燃燒性能的因素。
二、基礎知識
紡織品耐燃燒性能的測試與研究,已成為當前國內外普遍關注的問題。紡織品燃燒性除與纖維種類、染料、各種整理劑有關外,還與其結構、形式及燃燒時的環境條件、大氣溫濕度等有關。根據國家標準GB5455-85 規定,紡織品及紡織制品的燃燒性能有關詞匯的定義為:
續燃:在規定的實驗條件下,移開[點]火源后材料持續的有焰燃燒。
燃燒時間:在規定的實驗條件下,當有焰燃燒終止后,或者如無火焰產生時,移開[點]火源后,材料的持續無焰燃燒。
阻燃時間:在規定的實驗條件下,當有焰燃燒終止后,或者開[點]火源后,材料持續無焰燃燒的時間。
損毀長度:在規定的實驗條件下,材料損毀面積在規定方向上的最大長度。
阻燃性:材料所具有的減慢、終止或防止有焰燃燒的特性。
阻燃處理:用以改善材料抗燃性的化學過程或處理。
測試燃燒性能的方法很多,各國已建立起多種測試標準,但至今還沒有一種被普遍接受的可靠的紡織品燃燒性能的測量方法,而且各種方法,均用來半定量地說明試樣的相對可燃性。
三、實驗儀器與工具
1、實驗儀器:YG(B)815D-Ⅰ型織物阻燃性能測試儀(垂直法),其結構如圖15-1所示。
2、實驗工具:有阻燃要求的服用織物、裝飾織物或帳篷織物、剪刀、鋼尺。

圖15-1 YG(B)815D-Ⅰ型織物阻燃性能測試儀(垂直法)
四、試樣方法與步驟
1、取樣:試樣為300×80 mm 的長方形,長的一邊要與織物經向或緯向平行。一般取試樣經向5 個,緯向5 個共計10 個,并要求經向試樣不能取自同一經紗,緯向試樣不能取自同一緯紗。
2、實驗步驟
⑴ 實驗溫濕度要求在溫度10~30℃,相對濕度30%~80%的大氣中進行。
⑵ 接通電源及熱源。
⑶ 將燃燒實驗箱前門關閉,按下電源開關,指示燈亮。將條件轉換開關放在焰高測定位置,打開氣體供給閥門,連續按點火開關,點燃點火器,按啟動開關,使點火器移動打開左側氣孔門,用火焰高度測量裝置測量并用氣閥調節火焰高度40±2mm,然后移開火焰測量裝置,并將條件轉換開關定在實驗位置。
⑷ 檢查續燃時間計是否為零位。
⑸ 將點燃時間計設定于12S 處。
⑹ 將試樣放入試樣夾中,試樣下沿應與試樣夾兩下端平齊。打開燃燒實驗箱門,將試樣夾連同試樣,垂直懸掛于實驗箱中。
⑺ 關閉燃燒試樣箱門,此時電源指示燈亮,按點火開關,點燃著火器,待火焰穩定30S 后,按啟動開關,使點火器移至試樣中間正下方,點燃試樣,此時距試樣從密封容器內取出試樣的時間,必須在1min 以內。
⑻ 12S 后,點火器恢復原位,續燃時間計即開始動作,待續燃停止時即按計時器的停止開關,計數器上所示數值×0.1 即為秒數,精確至0.1S。如有阻燃時,待續燃熄滅后(如無續燃時則為點火器離開試樣后)即啟動秒表,直至阻燃熄滅再停止秒
表,測出阻燃時間,在阻燃未熄滅前,試樣應保持靜止狀態,不能移動。
⑼ 打開燃燒實驗箱前門,取出試樣夾,卸下試樣,先沿其長方向炭化處打折一下,然后在試樣的下端一則,距離邊各約6mm 處,用鉤子掛上,與試樣單位面積重量相適應的重錘,后用手緩緩提起試樣下端的另一側,使重錘懸空,再放下,測量試樣斷開長度,即為損毀長度。
⑽ 待測完的試樣移開后,應清除燃燒試樣箱中的煙、氣及碎片,然后再測試下一個試樣。

適用范圍:
相關標準:
GB/T 5455-2014 紡織品 燃燒性能 垂直方向 損毀長度陰燃和續燃時間的測定
GB/T13489-2008橡膠涂覆織物燃燒性能測定,ISO1210
ASTM D6413 CFR1615/1616 等
技術參數:
1、續延計時:0-999.9s
2、陰延計時:0-999.9s
3、箱內溫度顯示:室溫-99℃
4、點燃時間:12S(可定制:1-99s設定)
5、點火器內徑: ∮11mm
6、點火器頂端至試樣面距離:17mm;傾角25°
7、試樣夾尺寸:外框:422mm×89mm;
內框:356mm×51mm
8、電源:AC220V 50Hz 20W
9、外形尺寸:500×331×9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