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儀器和測試標準對評定的影響
由于測試儀器的操作原理及測試條件的不同,在實際測試時,對評定紡織品起毛起球性能存在較大差異。
國內標準針對起毛起球測試分類過細,容易產生混淆。如GB/T 4802.3-1997 適用于大多數織物,僅注明毛針織最適宜;而GB/T 4802. 2-1997和GBT4802.1-1997又適用各類紡織物,以致于企業在測試時無從選擇哪個標準。
從測試原理及條件可以得知,翻箱式測試(包括Orbitor儀器)可以在無壓力條件下測試,而另外兩種方法實際在輕微壓力下測試,顯然結果是有差異的。曾有文獻報道,對不同測試方法結果比較如表4.

對于紡織出口企業,面臨貿易國的標準不同,對紡織品起毛起球問題測試實際困難更大。從多數紡織品進口國的測試方法來看,一般限于翻箱法和馬丁代爾法,對于起毛起球性能要求高的紡織品采用后者測試為主,因此此法更接近于人們服用過程。
國外對紡織品起毛起球測試標準與儀器的適用對照如表5所示。

結論
織物起毛起球測試方法有多種,應根據客戶提供的標準進行測試。
不同測試方法對織物起毛起球等級的最后評定影響不同。
隨著紡織市場的國際化,紡織企業應學會適應國外眾多測試標準,包括紡織類針對起毛起球測試標準。